平凡的他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作为,有的只是二十三年如一日的认真;他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值得骄傲的丰功伟业,有的只是对待事业和对待人民群众的真诚;他虽是千千万万基层法官中的普通一员,但他却以二十三年的勤勤恳恳、踏踏实实赢得了大家的尊敬。他今年47岁,1988年7月时任湘潭县南谷乡政府副乡长的他调入湘潭县法院响塘法庭,从书记员干到副庭长,扎根法庭十一年,后因身体原因调院机关,历任立案庭、民一庭副庭长,现任刑庭副庭长。平凡的他连续几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三次被县政府嘉奖,二○○五年被中国民主建国会湘潭市委评为优秀会员,二○○七年被湘潭县政协评为优秀政协委员,二○一○年被湘潭市政法委、市综治委、市人事局评为“百日整治”行动先进个人。他就是湘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兆云。
爱岗敬业 勤学苦干 造就办案能手
“尽量把理说清楚,把事实查清楚,把裁判写清楚,这对胜败皆服有好处。”这是刘兆云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一直真实奉行的座右铭。作为一个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多年的老法官,他深知,案件的审理单纯从法律上做出评判并不难,但如何能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结事了,就是老百姓最大的期望,也是法官自身最大的责任和挑战。刘兆云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原则,公正司法,执法为民,勤奋工作,顽强拼搏,展示了一个人民法官的高尚道德情操。从事法院工作二十三年以来,刘兆云累计办理了近2000件案件,其中2009年办理103件(民事25件,刑事78件),民事调解结案率达75%, 2010年1至7月办理刑事案件51件,连续两年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结案率均为100%。达到了无一超审限、无一发还重审、无一重大改判、无一不合格案件的要求。
因案制宜 缓和矛盾 倾力悉心调解
从事审判工作的人有句俗话“刑事怕疑难,民事怕难缠”,一件案件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复杂疑难案件,其工作量大,花费的时间也多,案件能否调解成功,有赖于审判人员的细心观察。案件中一个细节的合理利用,通常能使调解工作打破僵局,促成调解的成功。在调解时,根据当事人的职业、身份、年龄、性格、素养、知识水平以及纠纷引发原因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或面对面或背靠背,或明理或讲法,或严肃或亲切,或公开或不公开,或急或缓。同时,在诉讼的每一个阶段都要注意当事人的一言一行,从一句话一个动作中寻找调解的机会,判断当事人的心理底线,把握时机促成调解。 刘兆云在主持调解前能了解案件的起因,提炼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抓住纠纷实质,因人而异,因案制宜,针对不同当事人不同的心理反应特征,巧妙抓住当事人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做疏导工作,并在调解过程中营造宽松的气氛,让当事人情绪放松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由浅入深地逐步推进可行方案,把握节奏,促进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因势利导 巧借外力 联动调解机制
调解的特殊作用是沟通解怨。在调解过程中,为了实现调解的特殊作用,刘兆云善于使用诉讼外的力量,因势利导地展开调解,在保持中立的前提下,善于借用外力,充分发挥当事人的委托人、亲朋好友与当事人间相互信任、彼此熟悉的密切关系,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前提下,调动他们参与调解的积极性,促成调解。他在民庭审理的一起医患纠纷案件,一老年高龄患者在一医院就医手术回家后,发现内固定钢板断裂,双方协商不成,患者采用占住医院一病房以死在医院为要挟的极端方法,致使医院无耐诉至本院,在办理过程中,他通过上述方法,即找双方当事人的朋友、领导协同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几番思想疏导后调解了此案,双方握手言和,将一涉稳案件化解于无形。
用心倾听 释法说理 着力化解纷争
很多案件当事人是为“争一口气”或者“讨个说法”才起诉到法院的。在此类案件的调解中,当事人内心的接受能力十分重要,当事人对于法官的信任感是调解协议最终得以形成并顺利执行的前提。刘兆云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总是首先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急于调解,让当事人把自己的委屈倾诉出来。面对不信任、不配合法院工作的当事人,他也是耐心倾听,引导他们讲出争议的前因后果,从中找出切入点,帮助当事人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运用法律知识和社会阅历,充分释法说理,分清是非责任,再列举类似案例,把理讲到当事人的心坎上。特别是对婚姻家庭、赡养、抚育等人身关系和损害赔偿类案件,他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唤醒当事人的良知,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
自省自警 廉洁清正 赢得一身正气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清正廉洁是我们工作作风的根本,只有行得端,才能立得正。维护着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就在于平时的言行,法官也是人,审判工作受情影响、为利驱动屡见不鲜。刘兆云常说:“我们一点点的小小的行为都会让对方当事人感到,你法官可能有偏向。我们每一个司法行为,都要慎之又慎,始终保持着法官的中立”。他严守法官职业道德、不循私情;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保持了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他对说情的人总是晓以大义,争取谅解和支持;对请客、送礼的,他总是婉言拒绝。保持了人民法官本色,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许。
刘兆云由于长期高度紧张的工作,诱发心脏病,曾去长沙做过两次手术,身体每况愈下。但他为了工作,没有顾及疾病,对审判事业一往情深,初衷不改。身躯虽是瘦弱了的,但他手执法槌,头顶国徽,维护着公平与正义;虽然他的生活比较清贫,但他的内心是充实的,面对着五彩缤纷、物欲横流的世界,他却能顶住诱惑,独享着心灵的一片安宁;尽管时光在流逝,但不变的是他始终不渝的信念与追求;尽管付出不一定得到回报,但他依然在奉献并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