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执行法官为民工追回拖欠五年的工资
作者: 左娓娓  发布时间:2012-03-28 16:32:34 打印 字号: | |

 

326,彭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回马某拖欠了其5年的5500元工资款时,激动地说:“法官!太感谢你们了,为我追回了多年前的血汗钱。”

200710月,彭某在马某负责的水电工程中进行强电穿线工程施工,经结算马某欠彭某工资15000元。因马某一直没有给付,彭某于20102月向本院起诉。在本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马某当庭支付彭某工资3000元,彭某放弃5000元,余欠7000元于20106月给付清楚。但后来马某仅付2000元,20108月,彭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阶段,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未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上户到被执行人家,发现被执行人家举家外出打工,案件被迫中止执行。鉴于此案是一起拖欠民工工资的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为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四处寻找被执行人打工的地点,不间断地查询被告及家庭成员的存款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2011年底,在对该案进行的第五次查询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家庭存款,执行法官当即进行扣划并转发给申请执行人。

                                              

责任编辑: 左娓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