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2点,在执行局办公室,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这起数额巨大的民间借贷案,在执行法官和当地基层组织的齐心协力下圆满执结。
2007年2月,王某向李某借款791200元,后王某到期未还款,李某起诉至法院,本院于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仔细分析了案情,双方当事人曾因该案发生过纠纷,李某打伤了王某,后李某还被判了刑。双方积怨较深,抵触情绪很大,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恶性事件。另该案执行标的巨大,被执行人王某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如果要其一次性支付所有赔偿款,存在一定的困难。执行法官反复考虑,认为该案最佳解决方案是促进双方执行和解,将欠款分期分批执行到位。于是执行法官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李某所在村的村主任袁习知,热情的袁主任当即答应与执行法官协调此案。经过执行法官和袁主任不厌其烦的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