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加强审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开庭力度
作者:胡康宁 发布时间:2013-03-04 16: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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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新刑诉法实施后一审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开庭工作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刑庭结合我院实际,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目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一是抓好庭前阅卷工作。确定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开庭范围。承办法官做好庭前阅卷,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加强与控辩双方的沟通,确保庭审顺利进行。二是驾驭好庭审活动。庭审时,承办法官主持案件审理,围绕案件的争议及焦点等关键问题进行。三是做好当庭宣判。审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一般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在98%以上。如来湘潭打工的外地民工彭某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2500多元,刑庭建议检察机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当庭宣判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彭某服判,公诉机关未抗诉。四是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协调,切实解决新刑诉法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顺利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