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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赡养费如期到手 老人喜笑颜开
  发布时间:2014-01-24 15:10:48 打印 字号: | |
  1月22日下午,我院射埠法庭干警驱车赶到锦石乡纯塘村,为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当事人宾老送去2014年赡养费1800元。五年来第一次如期收到赡养费的宾老喜笑颜开,连表感谢。

  宾老现年78岁,有两个儿子。1996年,宾老与两个儿子达成口头协议,由两个儿子每年各出700市斤稻谷口粮供养父母,生活费自愿给付。2009年老伴去世后,大儿子宾某因琐事与宾老发生矛盾,因小事生怨的宾某自此不再履行赡养义务,并对宾老的日常起居一概不理。经村组织及司法所多调解无果,后无奈的宾老来到射埠法庭提出诉讼,请求法庭为其讨回自2009年以来的赡养费。射埠法庭为宾老指派了一名法律工作者,并多次将宾某传唤到庭,进行说服教育。刚开始,宾某非但没认识自己行为的错误性,还对父亲怨气横生。承办法官遂从法、情、理三方面对其进行教育,让其明白如不履行赡养义务,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经过法官多次苦口婆心的教育,宾某终于有所让步,与父亲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宾某自愿支付宾老2009年至2012年的赡养费1750元,另从2013年起,每年支付1800元赡养费给宾老(不包含因病住院的医疗费、护理费在内)。

  为督促宾某履行义务,法院将宾某的银行存款扣划出来,先将2009年至2013年赡养费的3550元支付给宾老,并约定2014年的赡养费保存在法院,到期支付。为让宾老过上一个安心、幸福的春节,法庭干警按时将新年赡养费送到宾老手中。而宾老也欣慰地告诉法官,经过法官一再做工作,宾某已在前几天主动邀请他到家里一起吃饭,父子俩的紧张关系正在逐步缓和。听到这个好消息,法官也高兴地笑了。
责任编辑: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