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院“百日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局干警认真摸排各案件执行线索,积极开展执行行动,于6月24日率先执结一起难案,取得“开门红”。
6月24日下午,执行局副局长谭应援接到一交通事故受害人廖某的电话,在得知被执行人张某夫妻在家线索,执行局立即组织干警赶赴被执行人张某家中。下午3点30分,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向被执行人说明了来意。张某夫妻表示配合法院执行,但自己没有赔偿能力,不能支付赔偿款。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夫妻人身及住宅进行搜查,虽未发现现金等值钱的财物,但却查找到了一份房屋出租合同,发现被执行人夫妻有一处临街门面供出租(该门面系违章建筑,未登记产权),有固定租金收入。 因张某夫妇一直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绝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传唤至办公室进行谈话,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并耐心做被执行人张某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张某的思想开始转变,并电话联系其妻积极筹钱。从下午4点50分至深夜11点,经被执行人张某夫妻多方联系,凑到1万元现金。张某夫妻提出和解请求,鉴于我院执行人员的努力和被执行人夫妻积极筹钱的态度,申请人最终同意放弃剩余部分,被执行人家人于次日凌晨将1万元执行款送至法院。至此,本案顺利执结,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