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去年3月,习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之后,习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三严三实”,在全党、全社会引起广泛共鸣,形成了一致共识。“三严三实”只有短短6句话24个字,言简意赅,却内涵丰富、精辟深刻,是我们做人做事、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习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新时期作风建设作出了新论述,是引领我们各项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标准。
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赋予了好干部新的时代内涵,是新时期干部的实践准则和奋斗方向。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省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这次党中央在全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化,是中国共产党人抓自身建设常态化的又一次重要实践,全院干警一定要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习总书记对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使自己的作风严起来、实起来,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好法官。
一、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就摆在第一位。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修身正己最主要的就是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和人民工作,对党忠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应当把秉公用权作为底线,时刻做到公私分明、公而忘私,确保公权行使不越轨、不谋私。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要慎独慎微,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始终不放纵、不逾矩,谨防得意忘本,保持一身正气。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出点子、定方案、制政策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原理、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其本质要求就是求真务实、实事求是。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马上就办。这都需要我们拿出“为官避事平生耻”的骨气,舍得付出,舍得吃苦,舍得自我牺牲,主动扛起责任,敢做敢为、善作善成,在实干中破解难题,在实干中抢抓机遇,在实干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这是我们做人的基本要求。应当诚实守信,坦坦荡荡,思想上与党和组织同心,行动上与党和组织同步,对群众真情实感,对同志真心实意,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
“三严三实”从精神支柱、价值追求、行为规范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新时期优秀党员干部的精神特质,既是正心修身的思想守则,也是干事创业的行动准则,为加强执政骨干队伍建设提供了“导航仪”和“行动标尺”。
对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题的人民法院而言,“三严三实”对每位法官都具有非同寻常的价值导向作用。倘若法官没有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权力观,倘若没有为民服务、公正廉洁的工作态度,就无法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就不可能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人民法官既冠有“人民”二字,就应当知晓其一切工作都应围绕人民、一切服务都应为了人民的道理。法官一旦律己不严,工作不实,就容易滋生懈怠情绪,过多要求索取,就容易蔓延享受思想,留下贪腐隐患,就容易脱离人民群众,失去自己应处的位置。长此以往,此消彼长,法官与群众距离产生了,隔阂出现了,问题丛生了,群众自然不会满意、不会答应。
法官践行“三严三实”,更多的接地气、接近群众,就更容易听到群众真实的呼声需求、了解群众对法官的直观评价、听取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建议。法官践行“三严三实”,是廉洁执法的直观体现,也是司法为民的充分表达,更是对践行社会主义政法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诠释。
二、深入查找全院干警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
“不严不实”是党员干部不良作风的突出表现,也是作风建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警觉,时刻保持警醒,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及时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坚决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该说全院党员干部呈现出亲民实干、作风深入的清新气象,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不严不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突出表现在:
一是精神不振的问题。“庸、懒、散、拖”的不良现象在日常工作中仍然存在,如个别同志不愿下基层,不愿承受工作压力;有的人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不愿积极应对,习惯于将矛盾推诿、上交;个别干警精神倦怠,意志消退,工作不在状态,斤斤计较干多干少,甚至推诿扯皮、贻误工作;有的在其位不能全力谋其政,放不下私心杂念,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
二是作风不实的问题。有的庭室对工作总是讲条件、摆困难,有的同志对同事的工作不配合协作,导致其他同志存在“单打独斗”的现象,大局意识不强;个别干警在办案中方法简单、作风拖拉,冷、横、硬、推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个别干警工作作风飘浮,得过且过,拈轻怕重;还有的同志习惯当“甩手掌柜”和“二传手”,把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又安排给自己的下级去落实就了事。
三是纪律意识弱化的问题。有的工作时间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经常迟到早退;个人去向不及时报告,不及时履行请销假手续,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个别干警的朋友圈不够净化,有时对请吃、送礼拒之不力,缺乏有力的抵制,还存在个别法官与代理人走得过近,要吃要喝的现象,“六难三案”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是做人不实的问题。有的人阳奉阴违,见风使舵,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讲空话、干虚活;有的会上信誓旦旦,会下我行我素;有的对上唯唯诺诺,对下颐指气使、官气十足。
五是学风不浓的问题。学习能力是检验干部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但是我们有的干警心浮气躁,把学习当负担,不能沉下心来学;有的不善于动脑筋、想办法,而是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有的不能学以致用,没有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有的以干代学,凭经验办事,需要用的时候才临阵擦枪。
虽然这些都只是少数甚至个别现象,但不刹住这种歪风,就有可能会蔓延,会极大地伤害那些老老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干事的绝大部分同志,会极大地影响我们工作的开展和法院的形象。出现以上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放纵、自我要求不严的问题,也有权力运行存在体制机制漏洞、外在约束不强的原因,还与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关系。但深究起来,根源上还是个人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作祟,没有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所有“不严不实”的问题,如果不高度重视解决,危害无穷。对个人而言,自我放松,容易思想滑坡、行为堕落,一旦刹不住车,多年的努力奋斗、自我约束一夜清零,甚至失去人身自由,失去人格尊严,家庭、家人跟着一块人前难以抬头。对党而言,党员领导干部出问题,败坏党风政风,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恶化政治生态,给党的组织将会造成极大损害,久而久之会削弱党的公信力,危害党的执政基础。对事业而言,“不严不实”的作风是干事创业的天敌,直接影响司法质量和效率,影响司法公信力,最终伤害的是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这些问题,务必请同志们高度警醒,反躬自省,引以为戒。
要从根源上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关键在于每个人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勇于揪出自己“皮袍下藏着的小”,用“三严三实”的戒尺规范自己的言行,真正“严”字当头、落到“实”处,进一步严纪律、强约束、敢担当、务实干,形成风清气正、团结拼搏、廉洁实干的良好氛围。
三、全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确保公正司法为民。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是法院干警必须牢记在心的座右铭和行动指南。全院干警一定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守法律和纪律的底线,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意识,自觉把党规党纪作为从政之绳、用权之纲、人生之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弄懂悟透“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内涵。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学习好党章,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真正做到对党忠诚;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学习先进典型,激发自己内心的正能量,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二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要自觉地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融入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把关爱之情、理解之心融入审判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使广大干警的群众观念入心入脑,甘当“平民法官”,自觉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要围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从细微处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从重点环节、工作细节、个人岗位抓起,务实改进司法作风,做到“说话让人相信,办事让人放心,办案让人满意,做人让人敬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公正为民司法新途径。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提高司法专业技能为重点,围绕弱势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权益,以最简捷的渠道、最低廉的成本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快速高效实现。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让群众感受到法院工作就在身边,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树立群众观点,改进工作方式。法院既是审判工作部门,又是群众工作部门;法官既是司法裁判者,又是群众工作者。只有法官近距离接触群众,才能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作风的转变。要积极开展巡回开庭和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农村集贸市场、村组社区等,当面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切实将优质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五是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只有让广大群众了解审判工作,了解法院工作的发展和成效,才能更好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及社会各界的支持。要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旁听案件,听取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是增强廉政纪律观念,强化自律意识。党员干部倘若思想观念里沾上了“不洁之土”、“贪腐之蛆”,那么很容易在腐败的歧途上越走越远,迟早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因此,一是必须强化廉政教育,让干警内心筑牢“干净”的思想基础。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不想”。二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干净”的制度基础。针对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做到“不能”。三要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形成“干净”的惩治基础。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引导全院干警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做到“不会”。四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形成“干净”的防控基础。对干部在廉洁、作风和效能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予以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及时提醒和监督,通过提前介入,主动干预,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不要”。五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形成“干净”的责任基础,做到“不敢”。
总之,忠实践行“三严三实”,要立身为“民”,做到“民”字优先,把为民理念具体转化为实际行动;要从“严”要求,始终做到慎微、慎欲、慎独,永葆法官本色;要“实”处着力,真抓实干,在执法办案上多下功夫、在服务群众上多想办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我们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目标,坚持严字当头、实处做起,将“三严三实”落实到做人、做事、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干警的每一个言行之中,坚持修身正心为本,坚持司法为民、用权唯公,坚持严于律己、严守底线,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具体要做到五加两减:精神上补钙、能力上充电、大脑上增氧、用权上设笼、自律上加压、心灵上祛邪、行为上除垢,以“三严三实”作风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开展。
同志们,好的作风是无坚不摧的战斗力,是雷厉风行的执行力。为了适应司法改革新常态,认真履行好审判执行职责,全院干警都要以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始终牢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是核心、严以律己是规范,谋事要实是前提、创业要实是标尺、做人要实是关键,切实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经常用“三严三实”对照检查自己,加强党性修养,锤炼道德品行,提升理想境界,永葆忠诚品格,争做一名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好法官好干部,着力建设好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