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欠债210余万元不还,得知对方田某将其以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诉至法院时,连忙履行了163万余元债务,并就剩余的50余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2015年10月,田某诉陈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确认陈某偿还田某股权转让款165万元,后陈某未自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陈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陈某仍未履行义务。2017年9月,田某以陈某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在诉讼过程中,陈某陆续向田某履行了163.9万元,两人就剩余的本金及利息50余万元达成调解协议,田某自愿放弃20余万元,就剩余的28万元,两人协商分期支付,在2018年6月20前全部付清。
因陈某与自诉人田某就执行款项问题达成了偿还协议,且陈某已按照协议履行了绝大部分,遂自诉人向法院申请撤回对陈某的刑事自诉,法院依法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