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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办案实行团队管理办法的规定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04-01 17:29:12 打印 字号: | |
  潭法〔2018〕10号

为提高执行质效,确保执行工作廉洁、公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特制定本院执行办案团队管理实施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全院执行工作安排

执行工作以执行局为主,各法庭为辅,在执行局实行新的团队管理模式,共分7个团队,列表如下:

团队 员额法官 法官助理 书记员 法警

1 赵紫剑 郭德强 谷恋 朱海文

2 谭应援 蒋岳强 陈果 曾亮

3 李金煜 张度 周勋 李铮

4 吴湘平 彭冬华 王海霞 楚博宇

5 邓赵胜 赵文彬 曾子佳 尹铁华

6 王琳芳 待补 毛里莎 贺江

7 谭琪弋 待补 周定希 待补

二、具体分工协作要求

1、指挥中心工作。局长蒋岳强、邓赵胜、刘凯负责执行指挥中心运行,陈伟负责指挥中心技术保障,朱海鸥负责执行立案,刘凯另负责指挥平台日常事务(包括值班备勤、接受委托执行或委托其他法院办理执行事项),执行法警服从统一调度,办理执行实施及委托执行事项。

2、异议案件审查。政委赵紫剑负责全院执行异议案件审查。

3、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职责分工。员额法官职责:负责本团队办案裁决文书审签,掌握本团队办案动态;法官助理职责:在员额法官领导下,协助办理本团队执行案件;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办案任务与本院其他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任务一致。

4、合理分案规则。执行局实行轮流分案,以随机分案为原则,以。涉及同一当事人的系列案归口办理为例外,其中涉及天易农商行的案件归口吴湘平办理,涉及上海农商行的案件归口谭应援办理,涉及非诉计生执行案件归口郭德强、彭冬华办理,涉及支付令的案件归口赵文彬办理,涉及农业银行的案件归口李金煜办理,涉及其他银行的案件归口张度办理。归口办理原则上一年一更换。

5、重大事项合议规定。执行中涉及重大事项时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上的可署名助理审判员或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重大事项是指:对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决定裁定不予执行;处理执行异议;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重点案件执行方案的确定;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妨害执行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上级法院在协调、监督下级法院执行案件中作出决定,裁定的;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及降价确定、优先权事项等。

6、其他部门协作要求。执行是全院性工作,全院其他部门应树立协作精神,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其中审理部门裁判时应充分考虑执行具有可操作性,保全案件在作出裁定后,应当在十日内执行。执行法官对裁判文书有疑议时,负责审理法官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法警大队应及时抽调警力协助执行,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各人民法庭在执行送达、执行协助中应尽力提供便利条件。

7、执行装备管理。车辆管理一般原则:52号警车由楚博宇负责,80号警车由朱海文负责,301号车由尹铁华负责,其中尹铁华任车队队长。车辆满足各团队办案需要,统一协调安排。贺江任执行局法警中队中队长,并负责执法记录仪、警械具的管理使用。

三、实施时间及其他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实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执行局报院党组处理。

                   2018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黄戌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