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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扣押宝马车 只为申请人安心
作者:陈泽林  发布时间:2018-09-14 10:22: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远赴江苏省淮安市将一辆被执行人周某名下的宝马汽车予以扣押,法官预计车辆经拍卖后所得的款项能使申请人王某的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将得以执结。

  2017年6月1日,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2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周某于2017年12月30日最后一次支付本息后再未支付分文,2018年2月,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偿还13.3万元本金及利息。法院判决周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13.3万元及利息。

  2018年7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除有一辆车主为周某的宝马车外,周某无其他财产,而且周某本人也联系不上。经申请人王某提供线索,车主为周某的这辆宝马车在江苏省淮安市某镇。执行法官得到消息,随即组织执行干警奔赴江苏省。

  到达江苏省淮安市某镇后,在镇子的一十字路口处发现被执行车辆,执行法官决定兵分两路对车辆进行跟踪,在行驶20分钟后车辆停在了一集市处,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一小孩买菜。考虑到集市人口众多、路口狭小,执行干警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对被执行车辆进行严密监视。后车辆驶入一村庄的农家,执行干警便在村庄路口蹲点守候,待车辆驶入路口时,示意驾驶者停靠路边,向驾驶者出示证件和相关手续并说明来意后,驾驶者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交出了车辆钥匙。执行法官遂将该被执行车辆扣押回湘潭县法院,申请人听到消息后,十分高兴,连声称赞法院的办事效率高。

  接下来,该被执行车辆将进入拍卖程序,拍卖款将偿还申请人的借款本金13.3万元及利息。
责任编辑:黄戌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