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陶 琛 通讯员 黄戌娟)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雷厉风行,在一周内将50余万元的死亡赔偿款执行到位,让痛失儿子和痛失丈夫的申请执行人获得安慰。
胡某在实施农电改造过程中发生事故当场死亡。经判决,胡某的雇主胡某光赔偿胡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64万余元(胡某光已支付10万元),并由有电力工程施工资质的承包商某输变电公司负连带责任。
胡某光已支付10万元,仍有54万余元没有给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得知申请人正饱受着丧子之痛、丧夫之痛,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便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立案第五天,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输变电公司名下有存款后,马上赶赴娄底某银行,将54万余元执行款扣划至法院执行专用账户,第二天便通知胡某家属来法院领款,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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