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9年1月份开展春季执行风暴后,5月28日湘潭县法院再次掀起2019年夏季执行风暴,并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徐枚秀、陈立年二位见证我们此次执行风暴两日执行行动。“夏季风暴”执行活动启动当日,执行局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将三名被执行人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并顺利执结三案。次日,又顺利强制腾出被执行人侵占的房屋交付给申请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月28日,上午8点30湘潭县法院召开“夏日风暴”集中执行动员部署会。 会上,执行局政委赵紫剑宣读了“夏日风暴”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底,执行重点为涉民生案件、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等。分管执行的冯革新副院长强调:一是执行法官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要做到程序到位,建议必要时邀请公证处协助公证,以便证据的收集和采纳,建议可以邀请当地政府代表或当地村干部现场见证执法;二是执行局、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要加强学习,对拒执犯罪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弄懂学透,两部门要加强交流联系,互相支持,特别是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拒执犯罪情形的,应主动与刑事审判法官沟通。启动仪式结束后,执行局干警随即奔赴各个执行战场。
上午9点,执行局干警接到一金融合同纠纷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立即奔赴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被执行人宾某强处,因宾某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执行局干警对其宣布了拘留决定。将拖欠申请人贷款本金及利息63951元的被执行人宾某强带至法院。
执行局干警又根据同一申请人提供的另一被执行人线索,民警立即马不停蹄的赶到被执行人邝某祥家中,此时,被执行人邝某祥正在家睡觉,执行局干警遂对被执行人住处进行搜查。在搜得的钥匙中发现被执行人有一辆轿车,执行局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邝某祥宣布了拘留决定。
执行返程途中,执行局政委赵紫剑在警车上耐心劝导两名被执行人,劝其自动履行,并给予两位被执行人最后的宽限,在当日5点30之前能通过合法途径将所拖欠之款偿还到位,便可提前解除拘留。
将两被执行人带至法院后,已是上午11时了,此时,刚参加完两案执行的执行局谭应援副局长又接到一申请人电话,告知一被执行人在湘乡市与韶山市交界处的韶阳采石场,请求法院立即去执行,随即,谭应援副局长立即带领一支小分队风驰电掣赶往现场,将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刘某泉予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立即兑现了部分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下午1点50分,被执行人邝某祥的好友主动送来了执行款2万元至法院,案件顺利结案。下午3点,被执行人宾某强的家人主动送来了执行款3万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重新约定了履行期限。申请人对执行局干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5月29日8点20分,执行局干警一路风尘仆仆赶往花石镇新湖路,对申请人陈某春与被执行人董某梅、董某兰、欧阳某占用排除妨害案进行强制执行,强制腾出被被执行人董某梅、董某兰、欧阳某侵占的两个门面,该案人大代表非常关注,执行局遂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徐枚秀、陈立年、湘潭县花石镇党委副书记刘新军等人一起见证此次执行。首先,执行局干警对被执行人董某梅、董某兰、欧阳某出示了证件,说明了来意,由于三名执行人未履行本院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法院公告的期限内未自动腾出侵占的房屋,本院今天现场强制执行。9点55分宣布执行开始,10点30分,被执行人董某兰非法占用的第一个门面的妨害已排除。由于第二个门面侵占者董某梅和其丈夫极不配合法院执行,被法院工作人员强行带离执行现场,并强行将门锁打开,将建在两个门面内的非法建筑强制拆除。至12时整,两个门面的妨害全部排除,并当场交付申请人陈某春,执行活动结束。
事后,两位人大代表表示:这次亲身见证了法院两天的执行活动,感受到法院执行干警确实非常辛苦,执行活动都依法依程序进行,而且还很人性化,总是苦口婆心做执行人的工作,我们对这两天法院的执行活动非常满意。希望法院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觉履行判决的意识。
为打赢“夏日风暴”执行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省高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湘潭县法院将继续不遗余力地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推动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