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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在行动,执行不打烊
作者:胡斯扬  发布时间:2020-09-11 15:36:32 打印 字号: | |

202097日晚10点,刚从江西出差回来的湘潭县法院执行法官唐荷兰,没来得及回家休息一下,即赶到办公室与被执行人王某光核实被拍卖房产的腾房情况。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教育和批评,被执行人由一开始的不愿意腾房,至请求法院给其十天的腾房时间,再至不得不承认房子已经腾空。为确认腾房情况,唐法官连夜派法警至长沙查实腾房情况,确保拍卖房屋能顺利交付,保障司法拍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等待,时间已至凌晨一点多,在确认被拍卖成交的房屋确已腾空的情况下,唐法官才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办公室。

案情回顾:20168月,王某光因经营需要,向湖南天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500万元,借款担保方式为不动产抵押,以王某光在长沙及湘潭的六处房产作为抵押,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后经双方协商,多次借款展期。20193月,湖南天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王某光逾期未还款向湘潭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1985日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将相应的调解书送达。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光未按生效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后,本案依法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依法对涉案的抵押房产予以拍卖。20208月,涉案抵押房产均顺利拍卖成交。执行法官唐荷兰多次联系王某光要求其主动将被拍卖房屋内的财物搬离,王某光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主动腾房交付。20209月,唐法官得知王某光涉及一起刑事案件,遂与相应的检察机关取得联系,从而获得王某光的联系方式和下落,使得常年下落不明的王某光不得不主动现身法院,且主动腾空相应的拍卖房产交付给法院。

法官说法:法院司法拍卖的房屋,被执行人不主动搬离或腾空房屋的,法院依法可以强制腾空房屋,以保证房屋买受人或权利人对房屋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如被执行人拒不腾房或搬离,依法可将其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还可对其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田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