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惩戒“老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合法有序的市场秩序,湘潭县人民法院雷霆出击顺利腾空被执行人租用的门面房屋。
案情简介:被告人株洲昊华服饰有限公司在租赁两原告郭某林、郭某明位于易俗河镇凤凰中路北侧房屋时,拖欠房屋租金9万余元,两原告遂向我院提起诉讼。我院判决被告于10日内将租赁房屋退还给两原告、并支付房屋租金及占用费,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不支付租金且拒不撤出房屋。县法院执行局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申请后,进行了协调工作,限被执行人于1月4日前腾出房屋,直至1月5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判决,法院遂采取了强制执行。
1月5日下午四点,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谭应援带领6名干警来到易俗河镇凤凰中路北侧房屋,开展强制腾房行动。按照事前分工,执行干警依法对屋内财物逐一清点,拍照并造册登记,清点完毕后,执行干警将财物搬离至指定位置。晚上八点,执行法官依法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付给申请执行人。1月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怀着感激之情来到县法院,向执行法官谭应援赠送锦旗。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运用强有力的手段推进执行攻坚,能进一步彰显法律的权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也摸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