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6 日,湘潭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吹响了“情暖莲乡”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的“冲锋号”。
文某系湘潭县本地人,张某(女)系外省人,双方于 2004 年在外省打工时相识,经自由恋爱结婚,后育有三个子女。因性格不和,双方于 2017 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约定由文某抚养大女儿和小儿子,由张某抚养二女儿。张某自 2017 年起,应按 600 元/月的标准向文某支付小儿子的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
在离婚后的前几年时间,张某还是依约履行了支付义务,但自 2021 年起,张某以自身经济困难为由,开始拖欠小儿子(10 岁)的抚养费,截至今年 5 月份已经拖欠了 2 年的抚养费共计 14400 元。由于张某人在外省,难以找到,文某无法直接追索,遂向湘潭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立案后,承办法官李鹏第一时间查询了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账户,但其账户上仅有几百元存款。李法官一方面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一方面积极与张某电话沟通做其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向其宣讲法律政策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张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筹钱向文某支付了拖欠的 14400 元抚养费,该案顺利执结。
值端午佳节来临之际,为捍卫司法权威,加速实现民生领域案件“最后一公里”胜诉权益,按照《 2023 年端午节前“情暖莲乡”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湘潭县法院执行局于 6 月 16 日至 21 日集中开展执行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以及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下一步,湘潭县法院将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重点案件攻坚力度,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