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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湘潭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周朕  发布时间:2023-06-29 10:59:16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16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湘潭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曾洪良主持召开与湘潭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的见面沟通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

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龚铮宏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曾洪良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曾朝阳主持巡察进驻动员会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张伟明、潘夏子和巡察组其他同志,湘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谭天瑶;湘潭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体党员干警参会。

曾洪良强调,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完善巡视巡察制度,把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开展政治巡察,既体现了湘潭市委对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县法院的激励鞭策。县法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重要意义。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将巡察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作为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政治热情完成好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要把握政治要求,努力提高巡察工作质量。要把握工作重点,带头运用各类机制,加强统筹调度;要明确监督重点,透过具体工作、具体事情,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职担当中的政治偏差;要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深入群众,倾听民情民意,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落实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巡察工作任务。湘潭县人民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支持、全力协同配合巡察工作,客观反映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及时纠正偏差,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发展实效。

龚铮宏指出,要增强政治巡察意识,坚决落实巡察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明确巡察方式方法,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好此次巡察的时间、对象、方式、内容等,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及邮箱、“码上巡察”等途径畅通监督渠道。要切实强化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巡察工作。要正确对待巡察监督,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要带头查找自身问题,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院党组要提供必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承担相关任务,全院干警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贯穿全过程,将层层传导压力变为层层压实责任。

曾朝阳表示,县法院党组以及全院干警将按照巡察组的要求,认真地做好巡察配合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高站位推动,以最诚恳的态度接受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本次巡察为契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高标准落实,以最积极的行动配合政治巡察。积极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坚持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客观公正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三是高效率整改,以最有力的举措回应政治巡察。对巡察组查找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都要认真研究、即知即改、及时反馈。要举一反三,在制度流程上查缺补漏、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促工作,全面推进湘潭县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市委巡察组进驻开展巡察时间为40天左右。巡察期间将在湘潭县人民法院设置“巡察征求意见箱”,专门值班电话18073253576,在互联网开通举报电子邮箱:xtxc20230201@163.com,并公布“码上巡”信访举报平台二维码。巡察组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湘潭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湘潭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