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法院,我们每天都在遇见。遇见鲜活灵动的人物形象,遇见不同经历的人生百味,遇见幽微复杂的人性善恶。人生海海,有幸相逢。法官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
如何把公平与效率抓实抓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
讲好法院故事,传递法院声音。即日起,湘潭县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官手记】专栏,我们将以一线法官的视角,重拾记忆,捉笔成文,用真实的案例,诠释法律的价值和意义。
一夜寂静后的湘潭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还未到工作时间,便已有零星群众在此坐等。白天更是喧哗热闹,立案的、调解的、开庭的、保全的、鉴定的、咨询的……整个诉服大厅热闹中透着秩序,像极了繁忙喧嚣的集市,不同的是,来这里的群众往往面带愁容,心有千千结,而对于立案大厅工作人员来说,我们要做的就是解开它们。
星期三,早上7点30,我已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值班室,开始一天的值班工作。
8点,一个扶拐杖的中年男子刘某某拿着一堆零乱的材料怒气冲冲地走诉服大厅,要求就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进行立案。他情绪不佳,语气急躁,一股脑把材料往桌子上扔。我仔细地翻阅着这堆零乱的材料,发现起诉状不符合要求,且材料不齐全,达不到立案标准。立案庭每天都要接待像刘某某这种生活困难又情绪激动的人,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我与立案工作人员一道耐心询问刘某某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详尽的记录,确认起诉内容后签名按印,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刘某某的情绪逐渐舒缓,“本来发生交通事故就很不走运,没想到对方还不赔钱,他们说来法院起诉要准备一大堆材料,我读书不多,根本不知道怎么搞,没想到今天一来就如此快速地立案成功了。”说罢他竖起了大拇指,满意离去。
8点45分,门外一名男子大声嚷嚷着要找办案法官。我把他请进来,得知他是为其亲友代办退诉讼费400元的事宜。因办案法官已退休,办理退费手续的过程中存在一些误解,未能及时办理退费手续,虽然金额不大,但也事关民生,经过一番耐心地解释,误会才解开。我马上安排干警联系案件当事人陈某某,为其办理了诉讼费退费手续。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后,要求立案庭对已生效未退诉讼费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对已生效未退费案件,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形式及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办理退费手续。
9点30分,小小的值班室十几个人一拥而上,原来是一个律师带着10多个妇女追讨某食品公司拖欠的劳务工资,要求执行立案。负责登记的书记员有些难以应对,我将立案材料接过来,一一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依法予以立案。
刚刚办完这些执行立案手续,另一名当事人郭某某来到了立案窗口,要求法院执行他的案件,因郭某某申请的执行标的不大,但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案件已经终结本次执行,考虑到郭某某系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我建议其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和申请司法救助。
后来,郭某某获得法院决定给予的国家司法救助1.2万元,她还感激地对我说:“左庭长帮助困难群众,费劲费心。”
群众一波接着一波,湘潭县法院管辖区大,每天到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立案的人络绎不绝。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如同集市上的摊贩,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客人”,为他们解答疑惑,处理纠纷,我们也被接地气地称为“看大门的”。作为一名“守门人”,我甘之如饴并深感使命重大。在之后的工作和锻炼中,我会时刻牢记并发扬“守门人”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次与法院的接触中都感受到温暖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