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法院现有21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10月30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马周湘、陈春全、彭惠兰、赵碧、李艳芳、肖菊香、彭拥会、朱永红、刘彬、谢立新、谭笑、易文胜、黄卫星、刘兀出、张海燕、汤献忠、郭靖、郭艳辉、杨浪、陈向辉、陈跃民。
特此公告!
湘潭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0日